首页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注册 第三十八条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二章 注册 第三十八条 接到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注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