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 (四)
(四) 加大融资支持
各地相关部门建立融通发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信息对接清单,金融机构增加融资供给。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质押融资。
各地相关部门建立融通发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信息对接清单,金融机构增加融资供给。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