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评价考核 第十八条 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六章 评价考核 第十八条 宏观管理部门将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执行情况评价考核,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价考核结果。 第六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