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依托单位应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负责组织编制实验室及设施资源共享目录,经主管部门保密审查核准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