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2026年) 第三章 电子单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第十八条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202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电子单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第十八条 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业务流程,支持相关方在签发时确认电子单证信息,降低电子单证记载货物信息与实际货物信息不符的风险。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