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2020年) (一)

(一) 做好退捕转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区域分类实行禁捕。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补助资金,根据渔民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促进渔民转产就业,切实维护退捕渔民的权益,保障退捕渔民的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