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第六十五条 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第六十五条 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第六十五条 用户发生用电事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供电企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发生下列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告知供电企业: 人身触电死亡; 导致电力系统停电; 专线掉闸或全厂停电; 电气火灾; 重要或大型电气设备损坏; 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