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05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0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供电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行政处罚建议。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