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供港澳活羊的检验检疫工作。

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供港澳活羊中转场的注册、监督管理和产地疫情监测,负责供港澳活羊的启运地检验检疫和出证管理。

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供港澳活羊出境前的监督检查和临床检疫;负责供港澳活羊在出境口岸滞留站或转入中转场的检疫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