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六章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是指专门用于将供港澳活羊从饲养单位输往港澳途中暂时存放的场所,包括在启运地的中转场和在出境口岸的中转场。 第三十四条 每一注册中转场使用一个注册编号,编号格式为XXGYYY。其中XX为汉语拼音字母,代表注册中转场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汉语拼音缩写(见附件6);G表示活羊中转…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