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章 动物疫病控制与预防 第二十三条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动物疫病控制与预防 第二十三条 出口企业不得从非注册中转场收购供港澳活羊,不得使用非注册中转场转运供港澳活羊。 违反前款规定者,各检验检疫机构均不得再接受其报检,并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