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三章 动物疫病控制与预防 第十二条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动物疫病控制与预防 第十二条 进入注册中转场的活羊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 违反前款规定者,检验检疫机构应注销注册中转场的注册资格。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