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港澳地区鸡肉产品出口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供港澳地区鸡肉产品出口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种贸易方式,但货样、广告品除外。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