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从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等工作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的结果负责。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