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