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仲裁庭应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方式组织仲裁程序。
仲裁庭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开庭通知。向被申请人发送的开庭通知应附申请书副本。
仲裁庭应在庭审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仲裁庭可以决定不举行庭审,并立即作出裁决。
仲裁庭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推进取证、举证、质证等与证据有关的仲裁程序。
当事人没有参加庭审的,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
仲裁庭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开庭通知。向被申请人发送的开庭通知应附申请书副本。
仲裁庭应在庭审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仲裁庭可以决定不举行庭审,并立即作出裁决。
仲裁庭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推进取证、举证、质证等与证据有关的仲裁程序。
当事人没有参加庭审的,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