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仲裁员收到组庭通知后,应当立即书面披露其知悉的可能引起对其独立性、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任何情形,并在存在该情形时立即回避。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仲裁员存在回避情形时应立即提出回避。
主任应当立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请求作出决定。情况允许时,主任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有关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仲裁员存在回避情形时应立即提出回避。
主任应当立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请求作出决定。情况允许时,主任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有关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