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符号、图表、计算、打印错误或者类似错误,仲裁庭应当更正。

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遗漏裁决的,仲裁庭应当作出补充裁决。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可以就遗漏裁决的事项进行开庭审理。

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或者作出补充裁决。

仲裁庭作出的补正或者补充裁决为原裁决书的组成部分。

决定书、调解书的补正参照适用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