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规则(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当事人共同将纠纷提交体育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虽不准确,但能够确定是体育仲裁委员会的,视为同意将纠纷提交体育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