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举报受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客观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