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201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稽〔2014〕2号),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