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三、 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 (十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十四) 三、 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 (十四) 强化预售商品住房质量保证机制。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提交的预售方案,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由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供担保函。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各地要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建立商品住房质量保证制度作为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鼓励推行预售商品住房质量保证金制度,研究建立专业化维修制度。 (十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