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2016年) 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2016年) 二、 二、 将“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