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2018年)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2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