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