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相关版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