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一、

一、 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一条,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余条款依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