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十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执法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出具协助函,请求有关机关协助进行调查取证等。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