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职责是:
执行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政策法规和档案业务技术规范;
对住房保障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
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技能考试,提高业务能力;
维护档案信息安全,遵守档案保密规定,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执行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政策法规和档案业务技术规范;
对住房保障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
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和技能考试,提高业务能力;
维护档案信息安全,遵守档案保密规定,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