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