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及时核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