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 纸质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保管期限,在住房保障期间顺延至终止住房保障后为长期;纸质的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住房保障电子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