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