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二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向境外提供其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应当遵守国家数据出境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