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