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取得 第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取得 第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已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