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五章 会计信息化监督 第四十七条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会计信息化监督 第四十七条 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不符合会计软件功能和服务规范要求的,财政部可以约谈该服务商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未改正的,由财政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