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章 考试报名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201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考试报名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批的标准向应考人员收取考务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