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