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优先股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九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优先股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九条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