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三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整顿、接管及终止 第五十三条 财务公司整顿期间,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