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第三十一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向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或进行整顿,拒不改正或整顿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取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