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