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同时停止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