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2014)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