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199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