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 第二十一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企业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略,详情请登录档案局网站) 第二十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