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 第十八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企业形成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价值,统筹考虑纸质文件材料与其他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