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包括: 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搬迁重置总体规划; 拆迁补偿协议; 资产处置计划; 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