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应税所得 第十五条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五章 应税所得 第十五条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六条